本报讯 “感谢法官的帮助,我终于可以安心准备今年的春耕了。”近日,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被执行人刘某向承办法官连连道谢。
刘某此前在某农资商店多次赊购种子化肥农药7500元,并约定了偿还时间。逾期后,刘某却未按约定给付货款,农资商店老板付某在多次催要无果后,将刘某诉至法院。经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分期履行,刘某仍然未履行给付义务,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法官了解到刘某并非有意拖欠不还,只是因为家庭突遭变故暂时无力偿还,于是法官释法明理,告知刘某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。同时,也向付某说明刘某目前遇到的困难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互相理解。最终,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,既维护了某农资商店的合法权益,也保障了刘某今年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。(刘江镇 王姬)
来源:人民法院报十大线上实盘配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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